捨不得
有人說,捨與得的中間,是個等號:當你有所失,你必有所得。也許吧!在特定的領域裡,付出的確能賺取更多的回饋。若你捨得將張百元鈔票放入捐款箱裡,那幫助人後席捲而來的快樂,遠遠超出那些孔方兄的價值。許多人捨不得的都是些有形的物體,像是幾本書、一棟屋、一個人,但我捨不得的,是我自己。
我是個與眾不同的女孩,我愛打球、不愛打扮自己,時不時還會頑皮一下。對我而言,屈服於潮流之下,似乎算種恥辱。每每便服日每個女同學穿著裙子、褲襪、展現著她們的青春,我總是穿著運動上衣和短褲,理由是穿著裙子就不方便跑跳。在其他人保持著少女的矜持,端莊的坐在位置上讀書時,我總是在一邊像猴子一般蹦上蹦下,一邊慶幸我的朋友總有包容我的廣大胸襟。每當媽媽試圖讓我穿上洋裝,我便撒開腿逃離現場,惹得媽媽心煩氣躁。當周遭的人都淪落在「女孩子就是要端莊淑雅、打扮漂亮」的思維下,我的一意孤行,似乎帶來了不少困擾,畢竟「這個女生怎麼這樣?穿著運動衣就出門?跟男孩子一樣!」似乎,身為女性,就必須乖乖跟在流行的屁股後面。
我只是捨不得讓流行將我拴上頸環牽著我走、捨不得濃烈的自我色彩,彷彿一意地與流行對壘,終有一天,我能登上講台,對著所有人振臂疾呼:「讓我們找回自己!」而我這個與眾不同的女孩,總是暗地裡以不屑的眼光看著在名為「流行」的急流中載浮載沉的人們,繼續昂首挺胸,在我那堅實的土地上行走。若是我捨得了這一切,背棄了我的信仰,究竟我能得到什麼?一張代表「大眾」的入場券?
長輩總覺得這只是青春期的叛逆無知、年少的輕狂自大,也許他們沒有錯,也許等我再大一些,我也會發覺打扮的重要性,也會發覺我是這麼的渺小,甚至我的信念毫無道理。但是,青春總要叛逆一次、年少必須輕狂一回,一絲不捨,造就了堅持。對於現在的我而言,那張入場券和自己絕不等值;捨與得,並不永遠能畫上等號。